10 月 22 日,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就该事件回应媒体,称:「未使用禁用成分,没有欺骗消费者的意思」。

针对「处方药在牙膏中使用是否合规」的问题,相关媒体询问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该药品不在《牙膏用原料规范》里的禁用组分里,都可以使用。至于安全问题,是通过生产企业的检验报告和技术规范来保证,由企业自己存档。(本内容援引自北京青年报)
作为经典止血用药,「氨甲环酸」这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抛开新闻本身,氨甲环酸在临床工作中适用于哪些情况,又有哪些不良反应呢?我们一起看看。
临床主要用于:1)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多种出血;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等(点此查看说明书详情)。
查阅 Uptodate 相关信息发现[2],在 CFDA 关于氨甲环酸适应证相关说明中,该药在口腔科主要用于控制血友病患者拔牙后的出血(血友病患者在拔牙前应立即静脉注射本药10 mg/kg,并同时进行替代治疗)。
应当注意的是:本品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有效药物浓度(1 μg/mL)水平;可透过胎盘,妊娠期妇女用药应谨慎;此外,不得应用于月经来潮前的儿童;老人也应酌情减量。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6)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1)应用本品患者需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 8 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牙龈出血多因牙周疾病引起,牙面和牙龈沟细菌感染,导致牙菌斑沉积,牙结石形成,造成牙周组织破坏,刺激牙龈,毛细血管扩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