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一个酱油的比较试验结果,共有120个样品,其中有29个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
该报告指出了“儿童酱油是忽悠”、“贵的不一定好”、“个别产品涉嫌以次充好”等问题,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但很遗憾,在媒体传播的时候,很少有人关注这些问题,几乎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了两个知名品牌,李锦记和海天,从媒体报道的标题就能感受到。
李锦记的“问题”是钠含量标示问题:其“锦珍生抽”营养成分表标注的钠换算出来是6280毫克/100毫升,国家标准要求实测值不应超过标注值的120%,即7536毫克/100毫升,而消保委的实测值是8749毫克/100毫升。

李锦记表示,2017年9月17日,李锦记曾收到江苏省消保委的信息,告知在其所做的一项比较试验中,抽检样品——2016年12月5日生产的锦珍生抽,钠含量检测数值不符合相关标准。
李锦记对此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多次沟通江苏省消保委,希望对抽样产品进行复检,但江苏省消保委并未同意进行复检。
2017年9月26日,李锦记将抽样样品的同批产品留样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钠的含量是合格的,李锦记遂将这一检验结果反馈给江苏省消保委。
李锦记表示,除了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生产日期标示为2016年12月5日的锦珍生抽进行检测,显示钠含量合格外,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017年和2018年生产的李锦记锦珍生抽所做的检测报告,同样显示产品的钠含量为合格。
那我就很好奇了,就连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国家抽检也不能拒绝复检(微生物除外),一个省级消保委,如此霸道和任性,底气何来?

消保委称,海天的生抽酱油“营养成分表标识内容中蛋白质NRV值计算有误,不符合GB28050中附录A3的要求”。
海天的回复称,按照公式可计算出被抽检的该瓶生抽蛋白质NRV%=0.9(实测蛋白质含量)÷60(NRV参考值)×100%=1.5%,而该瓶生抽标签中把蛋白质NRV%仅标识为1%,因为标示值低于了计算值,所以被点名,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如上所述,NRV%的计算值是1.5%,而标准规定营养标签中NRV%的修约间隔为1,因此我估计消保委认为应当将1.5%四舍五入到2%,而不能标1%,因此差了一倍。
如果蛋白质的实测值是0.851-0.899,由于蛋白质含量在营养标签的修约间隔是0.1,所以在标签上的蛋白质含量一栏,0.851-0.899均应当标为0.9,消保委就是用这个0.9来算NRV%。
但如果直接用检测值计算NRV%,则在1.418-1.498%,按照NRV%的修约规则就应当标1%。

3、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消保组织的行为约束和业务指导,避免发布误导性甚至错误的食品安全信息,损害商誉和正常市场秩序。(警惕个别消保组织、媒体、第三方检测机构勾结在一起变相敲诈企业)
4、重申,检测数据很重要,但数据的解读更重要,乌龙事件多出现在检测方法和数据解读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